台灣正值政治轉型與多元聲音並存的時代,在2024年底前後,立法院也針對《選舉罷免法》進行多項修正。過去罷免機制被視為人民制衡民選官員的關鍵工具,但本次修法卻將罷免連署階段的門檻大幅提高,包含要求連署人必須附上身分證影本、明確規範冒用他人個資的刑責等。此舉究竟是為了防止惡意假連署,還是讓民意表達更困難?本文將深入探討新修法內容及其對台灣民主生態、人民直接民權行使的重大影響。
為何選罷法修正成焦點?
台灣的選罷制度向來強調人民直接民權,包括公職人員的「選舉」與「罷免」功能並存。然而,近年來屢有假連署、冒名登記等疑慮,導致不少人主張加嚴門檻,以確保罷免程序的正當性與公信力。本次修法最大的爭議點在於要求罷免連署人附上身分證影本,讓查核更嚴謹;反對方則擔憂此規範會間接降低民眾參與罷免的意願,進而削弱人民「罷免不適任官員」的權利。
修正重點一:罷免連署須附上身分證影本
過去罷免連署階段僅需填寫身份資料即可,如今立法院通過後,連署人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以防冒名連署。此舉理論上能杜絕利用大量個資、偽造簽名等非法手段操弄罷免案的情事,給罷免程序更高的可信度與透明度。
修正重點二:偽造連署行為刑責加嚴
新法明訂,若未經同意偽造或假冒他人身分參與連署,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高達百萬元的罰金。此種嚴懲不僅是警示有心人士,也展現立法院和主管機關打擊惡意行為的決心。
爭議核心
支持修法者認為,嚴格的身分檢驗是為了防範濫用罷免機制的可能性,避免頻繁且無根據的罷免案造成社會動盪。反對者則憂心,提供身分證影本是一道心理與實質門檻,可能讓一般民眾因個資外洩風險而猶豫參與,從而削弱監督民選官員的權力。
事實上,全球資安風險日益嚴重。要求民眾直接附上身分證影本,雖使其結果更為謹慎,但部分民眾必然因此不願出手連署,間接提高罷免發動的難度,而且政府要如何確保民眾的身分證影本的隱私和安全性?若屆時發生一些爭議,又是誰要負責任呢?法案倉促通過,目前仍沒有一個結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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